1 旺相休囚死
传统的评判五行旺衰的标准是以天干生旺死绝表即长生沐浴冠带……胎养来衡量的,经实践检验,此法并不完善且错露很多,经实践检验应改用五行的“旺相休囚死”来衡量五行旺衰方为正确的理论。
何谓五行的旺相休囚死?所谓旺相休囚死就是把22个天干和地支不分阴阳把它放在春夏秋冬四季里,用四季来衡量它的旺衰,衡量出来的结果以“旺相休囚死”来表示。如,春天木旺火相水休金囚土死,夏天火旺土相木休水囚金死,秋天金旺水相火囚木死,冬天水旺木相金休土囚火死。
在这里要特别注意春夏秋冬的界定和几种特殊的情况。春夏秋冬的界定是:寅卯月——春天,巳午月——夏天,申酉月一秋天,亥子月——冬天,辰戌丑未月——四季(土旺之季)。
特殊情况:辰月木不以囚论而以余气论(因为辰月为春末木有余气);未月火不以休论而以余气论(因为未月为夏末火还有余热),金以死论不以相论(燥土不生金);丑月水不以死论而以余气论(水还有余气);未戌土生于丑月不以旺论而以相论,辰丑月生于丑月以旺论。
特殊情况:
①戌月没有受到辰冲或丑刑:火生于此月均以相论,金生于此月以死论。
②戌月受辰冲或2丑刑1戌:火生于此月均以休论,金生于此月以相论。
③戌月受丑刑:若火党众3个或3个以上者,则火生于此月以相论,金生于此月以死论;反之,火以休论、金以相论。(注:巳、午算1.5个火,丙、丁各算1个火,寅、卯算半个火,戌被丑刑后算半个火)
1. 乾 乙丑 丙戌 辛巳 辛卯
此造戌月逢丑刑,符合理论③,天干丙火1个,燥土戌土算半个火,巳火本气算1.5个,卯木半个火,一共是3.5个火,即火党众3个以上,所以火生于戌月以相论不以休论,金生于戌月以死论。
2. 乾 乙丑 丙戌 辛酉 辛卯
此造与上造只有一字之差,少了一个巳火,而且卯酉相冲冲掉卯木,火只有1.5个,符合理论③,所以火生于戌月以休论不以相论,金生于戌月以相论。
3. 乾 乙酉 丙戌 辛酉 辛卯
此造与上造只有一字之差,但火生于戌月却以相论不以休论。为什么?原因是戌月令没有受到丑土之刑,符合理论①,所以火生于戌月却以相论,金生于戌月是死论。
4. 坤 乙丑 丙戌 乙酉 辛巳 此造丙火算1个,戌土被丑刑算半个,巳火算1.5个,火3个,符合理论③,故火生于戌月以相论不以休论,金生于戌月以死论。
5. 坤 己亥 甲戌 甲申 丙寅 戌月不受湿土之刑冲,符合理论①,所以火生于戌月以相论不以休论,金生于戌月以死论。
6. 坤 庚申 丙戌 丙辰 庚寅 戌月逢辰冲,符合理论②,故火生于戌月以休论,金生于戌月以相论。
7. 乾 戊午 壬戌 甲辰 辛未 辰戌冲,午戌合不住,符合理论②,故火生于戌月以休论,金生于戌月以相论。
8. 坤 乙丑 丙戌 乙酉 壬午 丙火算1个,戌土被丑刑算半个,午火算1.5个,火3个,符合理论③,故火生于戌月以相论不以休论,金生戌月以死论。
9. 坤 乙丑 丙戌 乙丑 辛巳 此造2丑刑1戌,符合理论②,火生此月以休论,金生此月以相论。
10. 乾 壬辰 庚戌 丁巳 丙午 此造戌月逢辰冲,虽逢3个以上的火,符合理论②,火生于戌月仍以休论,金生戌月以相论。
2 五行旺度理论的产生和运用
为了衡量和比较物体的质量而产生了斤、千克、磅等单位,那么,为了衡量五行的力量,我们能否也运用一个类似的单位呢?经过精密的理论分析和实践的反复对比,我们得出了这样的一个单位,我们称之为旺度,简称度。旺度就是五行力量的单位。 ①同性相生:在主生者与受生者的力量比是1:1的情况下:主生者减力3成(即主生者X 0.7),受生者增力3成(即受生者X 1.3)以上理论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主生者必须具有生克权,受生者必须受生。 ②异性相生:在主生者与受生者的力量比是1:1的情况下:主生者减力2成(即主生者X 0.8),受生者增力2成(即受生者X 1.2) 比如说,1个甲木生1个丙火,甲木减力3成剩下0.7度,丙火增力3成变为1.3度。1个乙木生1个丙火,乙木减力2成剩下0.8度,丙火增力2成变为1.2度。 ③同性相克:在主克者与受克者的力量比是1:1的情况下:主克者减力3成(即主克者X0.7),受克者减力5成(即受克者X 0.5)以上理论成立的前提条件是:主克者必须具有生克权。 ④异性相克:在主克者与受克者的力量比是1:1的情况下:主克者减力2成(即主克者X0.8),受克者减力4成(即受克者X 0.6) 比如说,1个甲木克1个戊土,甲木减力3成剩下0.7度,戊土减力5成剩下0.5度。1个乙木克1个戊土,乙木减力2成剩下0.8度,戊土减力4成剩下0.6度。
我们现在知道了五行的力量可以用“旺度”来表示,但是旺度是一个新的名词,在我们心里毫无概念,1度到底是多少呢?多少度才算是旺呢?这些疑问相信会存留在所有易学爱好者的心中。下面我们就来讲述一下1度到底是个什么概念,多少度才算是旺。 理论一:天干是旺度的基本单位,1个天干=1度,而且五行旺度的最小值为0度,旺度没有负数。 比如说,1个甲木为1度,2个乙木为2度,三个丙火为3度。 理论二:只有相同五行的旺度才能直接加减,不同五行的旺度不能直接加减。 比如说,1个甲木为1度,1个乙木为1度,由于甲木和乙木为相同的五行(都是木),所以它们的旺度可以直接相加,即甲木+乙木=2度;它们的旺度也可以直接相减,即甲木-乙木=0度。如果是1个甲木和1个戊土,由于甲木和戊土并非相同五行,所以它们之间不能直接相减,即甲木-戊土≠0。 理论三:不同五行之间的旺度加减将按照以下方法进行计算:3 五行的旺度分类
为了衡量和比较物体的质量而产生了千克,公斤等单位,那么为了度量五行的旺衰我们能否也运用一个类似的单位呢?经过精密的理论分析和实践的反复对比,我们得出了这样一个振奋人心的结果。这个单位我们姑且称之为旺度,简称度。
任何五行的旺度都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如下表格表示):
说明:一个天干是旺度的基本单位即1天干=1旺度,一个地支余气相当于1个天干,一个地支中气相当于2个天干,一个地支半本气(如辰中戊土)相当于3个天干,一个地支本气(如亥中壬水)相当于4个天干,一个地支纯本气(如卯中乙木)相当于5个天干。
举例:寅木中藏甲丙戊,甲是半本气相当于三个天干即旺度为3,丙火是中气相当于两个天干即旺度为2,戊土是余气相当于1个天干即旺度为1;亥水中藏壬水和甲木,壬水是本气相当于4个天干即旺度为4,甲木是中气相当于2个天干即旺度为2;卯木只藏一个乙木它相当于5个天干即旺度为5,以此类推。但有特殊情况:
举例:
1 坤 己酉 乙亥 辛丑 壬辰
此造丑土含水3度,含金2度,含土0度。日主身弱喜印比为用,辰丑为印代表文化学历,由于其旺度为0,故命主没文化。实际命主只是个小学文化。2 坤 戊申 乙丑 戊申 甲寅
此造丑土含水2度,含金2度,含土3度。日主偏旺,喜水金木为用,寅申相冲为寅木夫星受伤,故婚姻不顺。实际夫妻俩正在闹离婚。3 坤辛酉 辛丑 丁丑 甲辰
此造丑土含水2度,含金2度,含土3度。4 乾 己丑 乙亥 乙丑 丁丑
此造丑土虽然党众但未连成一片所以含水3度,含金2度,含土0度。日主偏弱,财星虽然为忌但却无力耗身,故婚姻还是可以的,不会出现婚灾之事,但财星毕竟为忌,小口舌还是免不了。实际命主是个易学爱好者,夫妻感情还可以但妻子不同意丈夫学易,常为此而有口角。 (注:如果把时柱换成己丑,那么日、时支丑不仅当众而且还连成一片,此时日时的丑含土1度,但年支的丑还是藏0度。)5 乾丁卯 戊申 丁丑 甲辰
此造丑含水2度,含金2度,含土2度。6 乾乙丑 己卯 甲寅 丁卯
此造丑含水1度,金2度,土3度。7 乾 壬申 癸丑 戊戌 壬戌
运:甲寅 年:庚辰 车祸身亡。 此造丑土当令旺度算3度,日主身太旺但不从强,取金水为用,忌火土,用神无力忌神猖獗埋下了“短命”的祸根。甲寅运寅申冲,金水均太弱无生克权,但七杀甲木可以独立,所以还是不能从强,仍以身强论,忌火土,喜克泄耗。流年庚辰年辰戌冲、丑戌刑同时成功,忌神土猖獗,用神水入墓,庚金克甲木用神,用神全失,故死亡。举例:
1 坤 己酉 乙亥 辛丑 壬辰
此造辰含水3度,含木2度,含土0度。2 坤 戊申 乙丑 戊申 丙辰
此造辰含水2度,含木2度,含土3度。3 坤 辛酉 辛丑 丁丑 甲辰
此造辰土党众且连成一片,故含水2度,含木2度,含土3度。4 乾丁卯 戊申 丁丑 甲辰
此造辰含水2度,含木2度,含土2度。5坤 癸亥 癸亥 己未 戊辰
此造辰、未、己、戊党众4个有连成一片,所以辰土含土、水、木各2度。1 乾 戊戌 辛酉 丁未 庚戌
运:甲子 年:丁卯 丧父又升职。 此造未戌生于酉月,未戌含火各2度,其脆金之力是1/3;日主身弱以木火为用,丁卯年为用神到位故有升职之喜;辛金为父,左有戌脆,右有未克,损力2/3,父星弱忌克泄耗,克制必亡:甲子运甲制戊则戊不生辛,丁卯年天克地冲辛酉,父星连根拔起,有克无生,故亡父。2 乾 庚戌 甲申 庚申 辛巳
运:丙戌 年:甲戌 丧父。 此造戌生于申月,戌含火2度,其脆金之力是1/3,所以月支申金损力1/3;甲木为父星,太弱从金,金为父星之用神受克不吉:丙戌月有多一个戌脆申,申再损力1/3;甲戌年又多了一个戌脆申,申再损力1/3,结果力量尽失,故父亡。3 坤 丙寅 乙未 己未 甲子
运:甲午 2 (7月)88 月日两未,生于未月,含火4度,含土2度,不再含其他杂气。4 乾(96)丙子 戊戌 戊戌 庚申
此小孩患有严重的软骨病,至今(2001年)不会走路。 两戌生于戌月,含火3度,含土3度,其脆金之力是减半;日主身旺以金水为用,两戌脆一申,申之力尽去,申乃骨骼,乃腿脚,故有严重的软骨病。5 乾 甲申 丙子 壬戌 癸卯
戌生于子月,含火1度,卯戌合火加力1度,共2度;含土3度,卯戌合绊,土减力一半,只剩下1.5度。6 乾 庚申 甲申 己未 壬申
未土生于申月,含火2度,含土3度,含木1度。未土脆克3申,其中的丁火共减力0.67×3=2度,未中的土、木不减力。问1:什么样的地支叫做“纯本气”地支、“本气”地支和“半本气”地支?它们里面的藏干旺度具体又是多少?纯本气地支,如子、卯、酉;藏有两个地支的叫做本气地支,如午、亥;藏有三个地支的叫半本气地支如丑、寅、辰、巳、未、申、戌。纯本气地支所藏的天干只有一个,其旺度为5;本气地支所藏的天干有两个――本气和中气,本气旺度为4,中气旺度为2;半本气地支所藏的天干有三个――本气、中气、余气,本气的旺度为3,中气为2,余气为1。
答:地支中只藏有一个天干的叫做那么判断一个五行旺度的具体操作又是什么呢?首先要通晓一下理论。
一、通根理论:
天干在地支有根称之为通根,犹如树木通根于地下一般。通根有远近
之分,近者为“近水楼台先得月”自然通根力量大,远者通根力量 小。其数量关系如下:①同柱通根力量完全,不用递减;
②相邻通根力量减去0.5度左右; ③相隔通根力量减去1度左右; ④远隔通根力量减去2度左右; ⑤不为同柱的通根,如果中隔之支或中隔之干藏有其同类则按最近的通根计: ⑥通根于月令者不按远近计,均按同柱论。如下例:例1 坤 庚申 丙戌 癸未 壬子 日干癸水通根于年支申金,为相隔通根减去1度;日干通根于时支子水为相邻通根本应减去0.5度,但由于其中隔之干为壬水,为日干的同类,故按最近的通根论――同柱通根论(相当于癸水挪到壬水的位置上),不用递减; 庚金通根于申为同柱通根,不用减力;庚金通根于戌为相邻通根理应减去0.5度,但其中隔之支为申藏有其同类,故变为同柱通根,不用减力,但实际上戌土生于戌月是不藏金的(详情请看上面的“特殊情况三”),所以从理论上要按“同柱通根论”但实际上却没有通根,所以谈“同柱通根”相当于纸上谈兵、水中捞月,根本不需要考虑此通根!这在以后的实践中要特别注意的,这也是最难把握的地方,在此提出来是为了引起大家的注意!
例2 乾 戊辰 乙丑 乙卯 戊寅 年干戊土通根于辰一一为同柱通根,“同柱通根力量完全,不用递减”所以其通根力量是3度; 时干戊土亦通根于辰但辰与时干为远隔通根理应减去2度,但其中隔丑、卯,而丑为其同类,所以按“最近的通根论”即月柱通根计,其相当于辰的位置挪到丑的位置,而丑为月令通根按同柱通根论,故时干通根于辰不用递减,其通根力量也是3度; 日干乙木通根于卯,它们为同柱通根,故其通根力量是5度; 月干乙木也通根于卯但由于它们为相邻通根理应减去0.5度,但由于其天干中隔一个同类乙木,所以按最近的通根论――同柱通根,故月干乙木通根于卯也是5度; 日干通根于辰为相隔通根理应减去l度,但其中隔之干为月干乙木,相当于日干的位置挪到了月干,而月干与辰为相邻通根,故日干通根于辰按最近的通根——相邻通根论,应减去0.5度,剩下1.5度; 日干通根于寅为相邻通根应减去0.5度但其中隔卯木一一为其同类故按最近的通根论一一同柱通根论(相当于寅挪到了卯的位置),所以无需减少――它的旺度为3度; 同理,月干通根于寅木也不按相隔通根论而按同柱通根论;时干通根于月令为相隔通根但月令通根不论远近所以仍按同柱论。
问2:何谓同柱通根、相邻通根、相隔通根以及远隔通根?它们有什么区别?
答:首先要明白通根的定义:通根是针对天干而言的(即只有天干有通根之说而地支没有通根之说),地支里藏有与天干同类的五行则视为有通根,如天干为丙丁火,如果地支有寅则该天干就通根于寅中丙火,因为地支寅藏有与天干丙丁火同类的五行――中气丙火;如果天干是壬癸水则壬癸水是不通根于寅的,因为寅中没有藏水;同样,庚辛金也是不通根于寅的,因为寅中也没有藏有金;而戊己土却通根于寅――因为寅中藏了一个余气戊土与之同类。明白了通根的定义,你就会知道,由于天干和地支不一定都是在同一柱上,所以就有了“同柱通根”、“相邻通根”、“相隔通根”、“远隔通根”之说。
“同柱通根”就是天干和其通根在同一个柱上(如同时在年柱或月柱、日柱、时柱上),如果它们不在同一个柱上就不是“同柱通根”(如天干在年柱而地支却在月柱或日柱、时柱上);“相邻通根”就是天干和其通根的位置属于相邻(如年柱与月柱,月柱与日柱,日柱与时柱)的关系就是“相邻通根”;“相隔通根”就是天干和其通根的位置属于相隔(如年柱与日柱,月柱与时柱)的关系就叫“相隔通根”;“远隔通根”就是天干和其通根的位置属于远隔(如年柱与时柱)的关系的就叫“远隔通根”。我们还是举例说明吧。
例 坤 庚申 丙戌 癸未 壬子
分析:日干癸水通根于申中壬水,时干壬水也通根于申中壬水,但癸水的通根比较近而叫做“相隔通根”,壬水的通根比较远而称为“远隔通根”,因为癸水和申金从位置上讲是“相隔”的关系,而壬水与申金是远隔的关系;同柱通根的力量最大,其次是相邻通根,再次是相隔通根,最次是远隔通根――这就是它们的区别。
再看庚金的通根:地支藏有金的只有申,戌、未和子没有,申和庚的关系是“同柱”关系,所以庚通根于申是“同柱通根”; 同理,丙火通根于戌是“同柱通根”,通根于未是“相邻通根”; 从位置上看,通根的位置越近其力量就越大,位置越远力量自然就越小,所以在同一条件下,(3) 临月令处于相状态者x1.5
(4) 临月令处于休状态者x0.8 (5) 临月令处于囚状态者x0.7 (6) 临月令处于死状态者x0.5明白了以上理论之后,我们就可以举例说明了。
1 乾 戊寅 乙丑 庚寅 己卯 运:丙寅 丁卯 4 14 82 92 分析:首先看日干庚金:在天干只有1个金旺度为1,地支丑中藏了一个中气金旺度为2一一由于它们为月令通根故不用递减,两者相加等于3;金在丑月处相地,根据前面的理论“临月令处于相状态者x1.5”,故庚金的最后旺度=3x1.5=4.5,4.5属于比较弱的范围所以日干比较弱;
再看财星木:天干1个乙木,年支寅藏3度与乙木相邻减去0.5度得2.5度,故乙木在年支的实际通根为2.5度而不是3度(这是由于距离造成的);日支寅和时支卯均藏有木而且它们是相邻紧贴的关系,我们称之为“连成一片”,连成一片者我们可以把它当成一个整体来看,即藏8度(寅+卯)木,而日支与乙木相邻减去0.5度即8-0.5=7.5度,故乙木在日时支的实际通根度数是7.5度。 那么乙木在地支的实际总通根数=在年支的实际通根+在日时支的实际通根数=2.5+7.5=10度。加上天干乙木本身1度,那共11度。因木生丑月属囚地,故木的最后旺度=11xO.7=7.7度,7.7属于偏弱的范围,所以财星木偏弱;
再看枭印土。天干有2个土但它们并不紧贴所以它们的力量不能相加,必须分开来计算。先计算年干的旺度,然后再计算时干的旺度(它们的旺度是不一定相同)。先看年干戊土:年支寅藏1度土,丑藏3度土,日支寅藏1度土,它们连成一片,把它们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即5度土。年干在地支最近的通根为同柱通根,不需要递减,故年干在地支的通根是5度。加上年干本身1度,共6度,在月令处于旺地乘以2,得12度。故年干的旺度为12度;再看时干己土:年支寅藏1度土,丑藏3度土,日支寅藏1度土,它们连成一片,把它们当作一个整体来看,即5度土。时干与这些土虽然不是同柱的关系,但通根于月令相当于同柱通根,所以不需要减力,故时干己土在地支的通根是5度,加上本身1度,共6度;乘以月令的系数2,得12度。故时干己土的旺度为12度。
再看官星火。天干无火,年支寅藏2度,日支寅藏2度,它们是相隔的关系,要减去1度,即2+2-1=3度,在月令处死地,乘以0.5得1.5度——太弱;
最后看食伤水。天干无水,地支只有丑中一个杂气水2度,在月令处于有余气的状态,所以2xl.6=3.2度,属比弱。
相信读者们看完这个例子之后就应该懂得五行旺度的具体操作了吧。
即把所有的同类五行的实际通根旺度和天干旺度相加,然后再乘以该五行在月令所处状态的一个系数即可。如果月令被合化成其他五行,则该五行在月令所处的状态就有两个,那么最后的旺度就等于这二者的平均数。
2 坤 戊申 庚申 戊辰 戊午
运:己未 戊午 丁巳 6 16 26 74 84 94
先看日干戊土的旺度:天干有3个戊土似乎为3度但年干戊土不与日干相邻紧贴,所以天干只算2度土;地支辰中有半本气的戊土1个算2度(辰生于申酉月含戊土2度),午火有一个中气的己土2度,两申各藏1个余气的戊土共2度,由于4个地支都有通根,即连成一片,我们把它们当作一个整体来看,故其通根没有远近之分,全部按本柱通根论即其通根不用减少,是多少就是多少,总数=2+2+2+2=8度;在月令处于休地再乘以0.8,最后的旺度就是6.4度,属于偏弱的状态。
再看金的旺度:天干有一个庚金为1度,地支有两个半本气的申金共6度,两申连成一片,按最近的通根——同柱通根论不用递减,总数为7度;在月令处于旺的状态故再乘以2,最后的旺度就是14度,属于偏旺的状态。
次看火的旺度:天干无火,地支只有一个本气午火为4度,在月令处于囚地乘以0.7等于2.8度,属于比弱的状态。
然后再看水的旺度:天干无水,地支申藏一个中气的壬水2度,两个壬水就是4度,辰再藏一个余气的癸水2度,由于它们是连成一片故不用递减,最后的旺度=(4+2)*1.5=9度,属于中和状态。
以上两例所分析的五行旺度都属于静态的分析,也就是没有把“刑冲合害”和“生克规则”考虑进去,而实际上很多命局都不是静态的,都是有刑冲合害和生克规则介入的,这才是五行最后旺度,也因此给分析五行旺度增加了难度。
理论①和②成立的前提是:主生者和受生者必须同时具有生克权方成立;如果主生者具有生克权而受生者没有生克权,则主生者不减力,受生者也不加力;如果主生者的力量达到太旺以上而受生者又没有生克权,则主生者不减力,受生者不但不加力反而减力(减力多少视主生和受生的之间的差距而定,一般减力5成,差距越大减力越大)。
理论③和④成立的条件是――主克者必须具有生克权而且主克与被克的力量要相当。倘若受克者没有生克权,主克者不减力但受克者照样减同样的力;倘若主克者的力量数倍于受克者,则受克者的力量变为0,主克者只是消耗1成左右的力量。(注:此论非常重要。切记!!!)
1 乾 甲寅 丙寅 丁卯 丙午
甲木生丙火为同性相生,在1:1的情况下:丙火增力3成,甲木减力3成。但现在甲木本身的力量是24度,丙火是16.5度,甲木是丙火的1.46倍,丙火是甲木的0.69,所以甲木只是减少3×0.69=2.07成,而丙火则增加3×1.46=4.38成;
甲木生丁火为异性相生,在1:1的情况下:丁火增力2成,甲木减力2成。现在甲木是丁火的1.46倍,丁火是甲木的0.69,所以甲木减少的成数=2×0.69=1.38成,丁火增加2×1.46=2.92成。
2. 乾 己未 戊辰 癸亥 癸亥
己土克癸水为同性相克,在1:1的情况下:癸水减力5成,己土减力3成。现在己土本身是16度,而癸水是5.5度,己土是癸水的2.9倍,癸水是己土的0.34倍,所以己土只是减少3×0.34=1.03成,癸水减少5×2.9=14.5成,即癸水变为0度;
戊土克癸水为异性相克,在1:1的情况下:癸水减力4成,戊土减力2成。现在癸水是戊土的0.34倍,而戊土是癸水的2.9倍,所以戊土减少2×0.34=0.68成,癸水减少4×2.9=11.6成。
下面再分析一例有“刑冲合害”和“生克规则”介入的例子,后面讲到它们的时候再来详细分析其五行旺度,现在只做初步认识。
3. 乾 己丑 戊辰 乙酉 辛巳
先分析乙木的旺度:天干有一个木为1度,地支辰中藏有乙木2度木,但由于辰酉合绊,辰中乙木受克减去1度,所以其旺度就是 2X1.6=3.2 度,日主被众土耗和金克完全减力(土和金的力量是木的数倍),力量变为0,故最后日主的旺度是0度,属于弱极的状态。
再看火的旺度:天干无火,地支有一个巳火3度,但有巳酉合绊,巳火的力量减去1度,只剩下2度,再乘以0.8,最后的旺度就是1.6度,属于太弱的状态。
再看金的旺度:天干有1金为1度,丑中有2度,酉中有5度,巳中有1度,丑与辛为远隔状态所以通根力量减去2度(相当于丑中金的力量没有得到);酉金左有辰生右有巳克绊,一生一克基本相互抵消不计,故酉金的力量不增不减,故最后的旺度=(1+5+1)X 1.5=10.5 度,属于中和状态。
再看土的旺度:天干有2度,丑、辰各有3度共6度,但由于辰酉合减去1度剩5度;巳中有2度但巳酉合绊巳中戊土减去一半的力量剩下1度,与月干相隔减去1度,变为0。故日干最后的旺度是(2+5)2=14度,属于偏旺状态。
最后看水的旺度:丑辰各有1度,辰酉合绊酉中辛金生辰中癸水则癸水增力1度变为2度,共3度;再乘以月令的系数0.5,最后的旺度为1.5度,属于太弱状态。
4 乾 乙卯 丁亥 壬戌 壬寅 分析日干旺度: 天干2度,地支亥藏4度但亥卯合化成功水变为0,共2度。亥卯合化成木,日干在月令所处的状态就有两个:旺地(亥)和休地(木)。 那么日干最后的旺度就等于这二者的平均数――先计算处于旺地的度数=2X2=4度,再计算处于休地的度数=2X0.8=1.6度,最后看二者的平均数为2.8度。由于日干还要受到寅木的泻身,寅木是24.5度,是日干的8.75倍,所以日干要减去26.25成的力量,故变为0度——弱极。
也许大家对这个新理论没什么信心,没有关系,我们下面就提供一些很特殊的命例以验证我们的理论对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