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八字取格格局法比较好呢?(一)
现在学习命理的命师开口身强身弱,闭口格局、用神。然而在取格及格局运用当中仍然是一片混乱。本期将重点论述格局法。
八字取格有三种取法,分别是以月令为主的取格,及天透地藏取格,还有就是三命通会的天干有气干中取,干中无气支中取。最后一个比较复杂,容易糊涂,我们以平常取格的前两项为主。
月令取格就是月支是子午卯酉四专气之时,可以直接作为格局,例如壬水日生于午月为财格。月支是寅申巳亥之时,也可以直接作为格局,因为其四支藏物较多,以透出者取格,比如寅中藏甲丙戊,天干有甲则甲为格局,有丙则丙为格局,有戊则戊为格局。月支是辰戌丑未月以天干透出为主。
而天透地藏以月令中透出之字为第一格局,没有透出则从其它三支透出之字取为格局。两者看似矛盾,其实在调和当中都是以月令为主,但是能成为格局之字必须是天透地藏《天干有地支藏干也有方是天透地藏》
八字格局一定要认清楚主客关系,以月令为主,它处透出的为客。书中的杀印相生,伤官生财等等说法都是能成格方有此说法,也就是八字中有两个格局,比如有杀格,印格方是杀印相生。一格二格非卿即相,三格四格刑卒九流食神格食引财官,说的也是此理。现将格局法论述如下:
一、有根无根
有根就是指天透地藏的意思,但天透地诸的十神,往往是可以成为四柱八字的格局。有根制所指的天透地藏是属于不列为格局的一种。如:月令食神格,时上又是天透地藏的七杀俱有,这当然是可以视为食神格用杀。
依常法而言,食神为日主所生之神,七杀又是克日主之神。因而重点就移到首先要论日主强弱了。瑞鑫认为:像食神带杀的八字,日主的强、弱,并不是第一要义。它的重点却是指食神格,所带的杀,如果只在天干,则是无根。如果干支俱有七杀,则为有根。
它的推论,不是指日主强是吉、日主弱是凶,也不是认为七杀有根为凶,七杀无根为吉。而是以七杀之有根或者是无根,都不足以论吉凶日主是强是弱,也不足以论吉凶,这些不过是八字上的一种形态。而是指在如此形态下,基木上是可吉可凶。至于如何定夺此一八字之吉凶,只在于七杀有根与无根种种形态上的配合。
所以重点是在根,吉凶的定夺,以根之有无来取舍喜、忌。经多年验证其答案是:食神格带杀:七杀地支有根,忌财运。七杀地支无根,也忌财运。这一种有根制的用法有多种途径。
如:一、羊刃格见财星出干,本来可以视为背禄逐马,或者是比劫克财。它的重点,不在于食伤来通关。比劫生食伤、食伤生财,而是在于财的根要深,深就是一个地支以上。如果羊刃有二个根、财星只有一个根,纵然用食伤也无法通关,先要财根深,方能论到日主、通关等次要问题。
二、羊刃格见官星出干,也是要根深。羊刃之能不能用正官也只是在于正官的根深浅差别而已。
三、七杀格忌地支多根。身强用杀,只是指七杀引归临官,日主亦坐临官之所指。七杀在地支多根,即使日主很强,也不足以论为身杀二停。
因此,根的多寡,在某种情形时,有时可超越(日主是强是弱的效用范围。它意味著日主之强弱,只是论命方式很多中所须要兼顾之一种。并不是凡是一个八字入眼,必以日主强弱为第一优先考量。
以很客观的立场来说,即是日主强弱可能与吉凶有关,日主强,或者是中和未必就是佳命。这正是用神主要诠释之处,有根、无根、多根…等。乃是其中原因之一而已,至於根之多寡能影响八字吉凶命例,比比皆是。
如:伤官生财,常法只忌日主弱、忌比劫克财。这一种推理常然是可以称之为合理,然而其中如果忽略了根的这一问题,就会全盘皆错。所谓根的问题,伤官生财的根,不是指财根,而是伤官的根。
伤官生财,不论它的忌神是属於比、劫、刃、印、官、身弱:等等之任何一项问题。它最忌的不是上述的任何一种,而是最忌伤官生财的财星在地支是属於多根的一种。同时子平文中所论到的有情、无情、有力、无力,也就是有根、无根。
若是在月令所透出两个个格局,可以彼此相生,也可以彼此相克。凡属顺用(食、财、官、印)同根透又相生,或是逆用(杀、刃、伤、劫)同根所透又相似者,都为有情,反之则论不吉。
又以七杀格用食神制,若七杀有根,食神无根,也难制得住。反之七杀格的七杀,地支只有一个根食神格食引财官,而食神虽然不入正格,却有二、三个根,也不免制之过度…等等有力、无力根的功能。至于日主与格局谁强谁弱,俱可以用根的轻重,作为衡量方式之一种。
二、轻重
轻重制是指八字成格,而此格,必须要另外的十神来辅助,否则就不能成为美好的格局。如:官格要财、印,食神格要财星…等等。轻重制是对常法的推理中,再深入说明。譬如:正印格喜官或者是杀相互辅助。
正印带官,为官印双清。只要不是冬水生木的官印双清,几乎是无人不贵。
正印带杀,是杀印相生的一种,也是佳良的组合。然而,正印带官与正印带杀。二者在配属先天条件之中,是有明显的不同之处。绝对不是指只要是正印格,随便带官或者是带杀,就可以视为贵命。这一种差别重点,并不是以日主强弱为依凭。
轻重制是指:印格带官,只要官星出干,不见冲、刑、合印、合官、七
杀即可。印格带杀,除了忌官的常法以外。它之所以能用杀成贵,或者是用杀无效。除了冲、刑、合印、合杀以外,尚须要加上印、杀之间的轻重.问题。
此轻重,不是指七杀与日主之间的轻重,而是指印与日主之间的轻重。印格带杀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身轻印重或者是身重印轻之下,看可以用杀或者是七杀无用。
三、成败异途通关
异途通关制,是指通关这一种情形而言。这种异途制最易误用的
实例莫过于正官与伤官之间。正官与伤官之间,所取用的方式,
不外乎下列三种方式:
一:正官格遇伤官:A:以印制伤官。B:以财星通关。C:以合伤官为依凭。
二:伤官格遇正官:A:以财通关。B:以印制伤官。C:以合正官为依凭。
异途通关制,是以上三项病药中的一项。即以财星通关。伤官格遇正官,以财星通关有效。正官格遇伤官,以财星通关无效。其次是指同样一种神,在四柱上见之不妨,而在大运上见之则不可,所以称之为成败异途制。
如:印格带食伤,如果天干见正官。只要与食、伤隔开,并无大碍。然而,不论天干有没有正官,大运皆行不得正官运。此外,尚有特殊情形,虽然克、泄皆可以通达中和之旨,然而又有可泄不可克、可克不可泄的区别存在。如七杀格带时上劫刃,若是杀强,不取印化而一定是采用制杀(食伤)之方式
四、日主强弱
日主强弱,在论命常法之中,几乎是列为第一优先的地位。这个原因,主要受了日主弱,不能托财官之福。因而认定任何八字,即使是十全十美的格局,假设是日主弱,就是有福难享的命。
其实日主强弱,不是论命唯一的规则,甚至可以说在某种情形下日主强弱不作优先考量。不过日主强或者是弱,确实与八字吉凶有很大关系,不过这种强弱关系有条件性的。也就是说某种八字有某种强弱的条件,而不是任何八字都是一样的看法。
一:比较单纯的格局。
如:七杀格的杀重身轻,当然是喜日主的气旺方。又或者是杀轻身重,又不入他格,自然是喜财杀之途径。这些单纯式的日主强弱,大家都是很容易理解的。
二:格局先天带有它的独特的忌神
要在不抵触这一种特忌之下,再来论日主的强弱。。而所论的日主强弱,又不是完全以日主弱、扶日主的单纯条件而论,反而是以格局为重。
如:正官格佩印。它有先天的忌:合官,七杀。在没有合官与七杀的条件之下,才可以论日主的强弱。正官佩印:(身旺印重),则喜财、食伤运。正官佩印:(身轻佩印),则喜比、劫、禄、运。
三:格局上没有特别所禁忌之神
行运,则完全依据日主强弱而决定八字。这一种的八字,比例是相当多的。其中要注意的是日主强弱制的八字,可能又兼带别的制式范围,也可能只是属於很单纯的日主强弱制。
如:食神格八字又带杀、印。这当然是比较复杂了,食神必须生财。而财对杀、印,为生克关系。财可以生杀,日主则呈克泄交加财可以克印,则将失去扶日主的力量。所以大运喜忌的决定,则以日主在八字上的强、弱为唯一依准:
A:身旺:喜食、伤、官、杀运。
B:身弱:喜印运。
五、无日主强弱
无日主强弱制,不是指论命可以不必去考虑日主强与弱。而指的是某一些八字,日主强或者是弱,只是很次要的。无日主强弱制有三种:
一:如前一节所论的食神格带杀、印。它的日主强弱,与八字的行运有完全不同的取舍。也就是以日主的强、弱来决定大运喜忌。唯一的例外情形,是食神格带杀、印,又见财星。就不论日主是强是弱,一入财运,皆论败。因此以这个财运的范围而言,就是属於日主强弱制的范围。
二:财格佩印,本来是日主强弱制。即身弱:行印旺之运。身强行官旺之运。然而大运取用之中,它有一项大前提为原则。就是八字上的财、印必须隔位,譬如年印时财、月财时印等,如果财印并位:如年印月财。如此就不论八字是身强或者是身弱,都没有什麽差别了。
财格带印只要不是财、印并位,是属于日主强弱制。如果是财、印并位,则是属于无日主强弱制。至于印格带财,则是属于轻重制:印重:喜官杀大运。印轻:喜比、劫大运。
三:双格无强弱论。
如单纯的财格,通常是喜日主身旺乡。然而,类似财格带伤官,(不是伤官生财格)。财格带七杀等,日主是不是中和,只是属于一项很枝节的事。吉因不在日主中和上来推论的,而是以双格本身的喜忌所决定。
举例于下:
财格带伤官:不论日主强、弱,喜用皆同。喜:财运忌:官、杀、印运。财格带七杀:不论是合杀,或者是制杀。也不论是日主强,或者是日主弱,喜忌俱皆相同:喜:比、劫、印、食、伤之大运。忌:官杀、财之大运。类似这种八字吉凶含义什么样的八字取格格局法比较好呢?(一),不受日主强弱影响的实例很多。
六、比、印异用
比、印异用制,比、印都是扶助日主之神,然而二者并不是可以互相代用。比是包括比肩、劫财、临官(禄),帝旺(刃)。印是印绶包括正印、偏印在内。
常法以比、劫、禄、刃、印都是扶日主之神。分别以这些字分布在天干、地支的位置,而产生出清代末命理上之简易日主论法。就是常法所谓得令、得地、得党的入门知识。这种论命方式,正是造成日后难以深入原因。长期停留在此一阶段之中,所以有子平易学难精的说法。
一:是比劫、禄、刃、印都是可以扶日主之神。不过在扶日主之时,要兼带格局顺逆喜忌的考虑。即是:
1:财格:不能用比、劫、刃扶身的格局,因为比、劫、刃制财,乃破
格之兆,用之无益。
B:官格:亦不宜用比、劫、刃扶身,若用印则好。以正官格喜财生官。用比、劫、刃扶日主,虽然是有帮扶日主之功,却显然是比劫、刃制财。会失去财旺生官的喜神优点:
c:食格:不宜用印扶日主,印可以克食神,尤其是偏印。这是属於尽人皆知的枭印夺食。用印扶身,非但没有扶身之效,反而足以破格。
这种观点,过于拘泥,因为这是以格局的第一因次而论,只能适用单纯的格局。因为这一种论式,无法普遍使用,如财格带杀刃兼食,官格带伤刃见财等,简而言之,它无法适用所有八字。
二:比、劫、禄、刃、印,五者完全是相同之物,完全不必考虑格局顺逆用的观点。任何格局,只要认为日主弱,就喜比、劫、刃、禄、印扶身。这种论法,失之空旷,疏而无当!此观点舍弃了格局顺逆。
如:认为财格,日主弱身弱不能担财,就可以无条件用比、劫、刃来扶身者,此为有体无用的狭义论。虽然比、劫、禄、刃、印都是扶身之神。然而日主弱,须要扶日主的引用,不是可以自由引用的。它的引用也不是单纯的以格局作定论,而是须要兼顾到格局所附带的十神而作定论。在引用分类上,(假定是日主弱,扶日主)大致是可以分为三个组别。
一:只能用比,而不能用印的格局。官杀混杂、合杀留官而日主弱,只能用比扶身,而不能用印扶身。
二:比、劫、禄、刃、印皆可以扶身的格局。财格逢食神生。财格带正官。财格带七杀。财格兼食神、印。七杀格带印。
三:只能用印,而不能用比的格局。正官格带财。正财格带印。财格带杀、印。印格带财。食神格带杀、印。食神格带七杀。伤官格带七杀。
这三种用印扶身,或者是用比来扶身,都是以格局所附带的条件而形成。如财格带正官食神格食引财官,而日主弱,则可以用比、劫、禄、刃、印来扶身。而正官格带财,就只是用印而不能用比。
它的推理也是容易了解的,以财格带官者,财虽然怕比劫制财,但有官星可以制比、劫,所以不忌比、劫。而正官格带财者,则以正官虽然不怕比、劫。而官星如果没有财星相辅,也只是一种孤官!
七、格神合吉凶异途
格神合异途制,是指命造上的格局天干这个字被合,可以论吉,亦可以论凶。所以格局被合的结论是吉凶二途,因而称之为异途制。格局被合,在命造之中,有下列四种情形:
一:任何格局,天干最好不要重叠。如正官格年月天干皆为正官,正财格天干年月皆为正财等等,称之为重官不贵、叠财不钜。因此若是正官格天干并见二个正官者,合去一个正官为佳。
二:若一个八字有二个格局,主格属于顺用的一种,受另外一个格局所克。就可以合去附属的格局天干。如月令透时干为正印格,透年为正财格形成财克印的破格。因此年干的财星就可以被合去,这也是格局被合,论吉的一种。相同与食神格见偏印,合去偏印为吉的论断。
三:若是属于逆用的格局,所附属的格局就不可以合去了。如七杀格带食神格,食神本是克七杀的。由於七杀是属于逆用的*喜食神相制,如果食神在四柱中被合,则坏了格局。
四:复式的二忌相合。如阴日主的正官格,天干并见七杀与伤官。正官格单独见七杀即是官杀混杂。单遇伤官即为伤官混官,何况同时遇七杀与伤官。然而凡是阴日主的天干合什么样的八字取格格局法比较好呢?(一),恰好是伤官合七杀。如此则反而
是忌神相合,不作凶论!这一种复式相合,以十神来表达;
是一组固定的方式,即是区分出阳日主与阴日主的二组区别。阳日主比肩合正财。劫财合七杀。食神合正官。伤官合偏印。偏财合正印。阴日主:比肩合正官。劫财合偏财。伤官合七杀。食神合正印,正财合偏印。
由此就可以在上述阴、阳日主,对天干合所产生的固定关联而明白,一旦成格之时,什么格怕遇见邻位的什麽十神。如食神与正官,在生、克制,或者是顺、逆制之中,二者本来是没什麽关联的。然而若是阳日主相见即会互合。而对阴日主的命造,就没有这种不良好现象。
八、宾主异位生克喜忌
宾主异位生克喜忌制,是指命造月支所藏的天干,不是只有一个天干而是二干或者是三干,而同时透出二个天干,如此,就成二个格局。这二个格局的根却是在同一个地支之中,如财、印相克并位露出天干由于同一地支透出二个天干的二个格局,在十神坐克之中,二者之间,是可以相生,也可以相克。虽然是同时有二个格局,这二个格局,一定是有一个是主,另一个是宾。
如同时透财官。如果是官格,则是财生官,或者是官逢财生。二者之间,不是官是主,财是宾,那就是财是主官是宾。二者都是属于顺用的相生,如此为宾主两喜。
如壬日生未月,乙己并透天干成格,那就是乙伤官格与己正官格,二者是五行相克,即是伤官混官,二者的宾主关系就属于宾主二忌。同根透出的二种格局相破,是属於极难调停的一种。
此外还有一种宾主制,是指八字与大运的关联。如财格带印,不论身强或者是身弱,都没有再喜走财运的论法。财是主,官、印是宾,也就是在这种条件之下,大运扶宾不扶主。
九,化杀不定
化杀喜化与不喜化,有不同含义。所谓化杀,乃是指七杀与印绶之问的关联。即杀生印、印生身的一种。其中有必须要明白的基础问题,一
者是对常法术语上的定义问题,二者是化杀是否一定是吉?又或者某种情形的化杀是吉,某种情形的化杀不吉!
一:化杀在术语上的含义,不外乎七杀格带印:称之为化杀为权,或者是:杀印相生。:印绶格带杀称之为印绶用杀,如果也称之杀印相生就有些似是似非了。
在这个范围的化杀而言,不外乎杀不离印、印不离杀了。杀印相生只是指为合宜之用,却并不是绝对有效之用。因为不论是七杀用印,或者是印用七杀,即为佳造而只是杀、印搭配的基本条件而已。是吉是凶须在杀、印相生的前提下另有规则。
印格用杀先决条件是身强印弱,或者是身弱印强,用杀方为有效。否则类似身印二强,或是身印二弱而用杀,虽然也是杀印相生,并无实效。
杀格用印先决条件是杀、印同在一个地支中所透出,如此才是名符其实
的化杀为权。否则异根所透之杀、印,也只作印扶身看,并没有什麽特别的含义。
二:化杀不是单独指杀、印二局的情形,而是七杀与印以外的格局相互配合,又遇到印在化杀。因化杀的因素而造成的吉、凶论断,如财格带七杀,本来是不理想配合,最喜有印化杀。七杀格带食神,只要日主强,就可论吉,然而再遇见印化七杀,则完全没有用了。这种化杀就是属不吉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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