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学说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五行生克制化的正常规律;二是五行生克的异常变化。
(一)五行生克制化
五行生克制化,是在正常状态下五行系统所具有的自我调节机制。由于五行之间存在着相生、相克与制化的关系,从而维持五行系统的平衡与稳定,促进事物的生生不息。
1.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递相资生、助长和促进的关系。
五行相生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两方面的关系。《难经》将此关系比喻为母子关系:“生我”者为母,“我生”者为子。因此,五行相生(李向东)五行生克制化与五行相克的区别!,实际上是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子行的资生、促进和助长。以火为例,木生火,故“生我”者为木,木为火之母;火生土,故“我生”者为土,土为火之子。木与火是母子关系,火与土也是母子关系。
2.五行相克
五行相克,指木、火、土、金、水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间相克制、制约和抑制的关系。
五行相克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克关系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两方面的关系。《内经》把相克关系称为“所胜”“所不胜”关系:“克我”者为我“所不胜”,“我克”者为我“所胜”。因此,五行相克,实际上是五行中的某一行对其所胜一行的克制和制约。如以木为例,由于木克土,故“我克”者为土,土为木之“所胜”;由于金克木,故“克我”者为金,金为木之“所不胜”。
3.五行制化
制,克制;化,生化。五行制化,指五行之间递相生化,又间相制约,生化中有制约,制约中有生化,二者相辅相成,从而维持其相对平衡和正常的协调关系。
五行制化,源于《素问·六微旨大论》:“亢则害,承乃制,制则生化。”属五行相生与相克相结合的自我调节,是五行系统处于正常状态下的调控机制。五行的相生和相克是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没有生,就没有事物的发生和成长;没有克,就不能维持事物间的正常协调关系。因此,必须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才能维持事物间的平衡协调,促进稳定有序的变化与发展。故明·张介宾《类经图翼·运气上》说:“盖造化之机,不可无生,亦不可无制。无生则发育无由,无制则亢而为害。”
五行制化的规律:五行中一行亢盛时,必然随之有制约,以防止亢而为害;一行相对不及时,必然随之有相生,以维持生生不息。五行制化的次序:木生火,火生土,而木又克土;火生土,土生金,而火又克金;土生金,金生水,而土又克水;金生水,水生木,而金又克木;水生木,木生火,而水又克火;如此循环往复。
附:五行胜复
五行胜复,指五行中一行亢盛(即胜气),则引起起所不胜一行(即复气)的报复性制约,从而使五行之间复归于协调和稳定。
五行胜复,属五行之间按相克规律的自我调节机制。胜气的出现,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五行中所胜一行的太过,即绝对亢盛;二是由于五行中所胜一行的不足,而致其所不胜一行的相对偏盛。复气则是因为胜气的出现而产生,即先出现胜气,而后有复气产生,以对胜气进行“报复”,使胜气复平。复气即胜气的所不胜:若胜气为木,则复气为金;胜气为火,则复气为水;胜气为土,则复气为木;胜气为金,则复气为火;胜气为水,则复气为土。
五行胜复的规律是:“有胜则复”“微者复微,甚者复甚”。五行中一行亢盛(包括绝对亢盛或相对亢盛),则按相克次序,引起其所不胜(即复气)一行旺盛,以制约该行的亢盛,使之复归于常。如以木行亢盛为例:木旺克土引起土衰,土衰则制水不及而致水盛,水盛克火而使火衰,火衰则制金不及而致金旺,金旺则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复。此处木行偏亢为胜气,而金行旺盛为复气,金行旺盛是对木行亢盛的报复,胜气复平。其余四行的胜复,依此类推。
五行胜复,又称“子复母仇”。因五行中的一行亢盛,即为胜气;其所不胜一行,是为复气,又恰为其所胜之子。复气之母受胜气所害,复气制约胜气,为母复仇,故称“子复母仇”。如木行亢盛为土行的胜气,金行旺盛为土行的复气;土为木之所胜,而土之子金能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复,则为子复母仇。通过胜复调节机制,五行系统在局部出现不平衡的情况下,自行条件以维持其整体的协调平衡。
(二)五行生克异常
五行生克关系出现异常包括五行母子相及与相乘相侮。五行之间异常的生克变化,主要用于阐释某些异常的气候变化和人体的病机变化。
1.五行母子相及
五行母子相及属于相生关系的异常变化五行包括金木水火土,包括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两种情况。
(1)母病及子 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累及其子行,导致母子两行皆异常。如肾病及肝,即属母病及子。
(2)子病及母 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异常,累及其母行,终致子母两行皆异常。子病及母,既有子行不足引起母行亦虚的母子俱虚五行包括金木水火土,又有子行亢盛导致母行亦盛的母子俱实,以及子行亢盛损伤母行,导致子盛母衰,即所谓“子盗母气”。如肝病及肾,即属子病及母。
五行相乘相侮
五行相乘相侮,属于相克关系的异常变化,包括相乘和相侮两种情况。
(1)相乘 指五行中某一行对其所胜一行的过度制约或克制。五行相乘的次序与相克相同,即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
导致五行相乘的原因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太过导致的相乘: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亢盛,对其所胜一行进行超过正常限度的克制,引起其所胜一行的虚弱,从而导致五行之间的协调关系失常。以木克土为例,正常情况下,木能克土,土为木之所胜。若木气过于亢盛,对土克制太过,可致土的不足。这种由于木的绝对亢盛而引起的相乘,称为“木旺土乘”。不及所致的相乘: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难以抵御其所不胜一行正常限度的克制五行包括金木水火土,使其本身更显虚弱。仍以木克土为例,若土气绝对不足,即使木处于正常水平,土仍难以承受木的克制,因而造成木乘虚侵袭,使土更加虚弱。这种由于土的不足而引起的相乘,称为“土虚木乘”。
(2)相侮 指五行中某一行对其所不胜一行的反向制约和克制。五行相侮的次序与相克相反,即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
导致五行相侮的原因,亦有“太过”和“不及”两种情况。太过所致的相侮:五行中的某一行过于强盛,使原来克制它的一行不仅不能克制它,反而受到它的反向克制。如木气过于亢盛,其所不胜一行的金不仅不能克木,反而受到木的欺侮,出现“木反侮金”的逆向克制现象,这种现象称为“木亢侮金”。不及所致的相侮:五行中某一行过于虚弱,不仅不能制约其所胜一行,反而受到其反向克制。如当木气过度虚弱时,则所胜一行的土会因木的衰弱而反向制约,这种现象称为“木虚土侮”。
五行相乘和相侮,都是相克关系的异常,两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相乘与相侮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发生过度的克制,后者是与五行相克次序发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现象。相乘与相侮的联系是:在发生相乘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侮;发生相侮时,也可同时发生相乘。如木气过强时,既可以乘土,又可以侮金;金虚时,既可受到木侮,又可受到火乘。如《素问·五运行大论》说:“气有余,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其不及,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己所胜(李向东)五行生克制化与五行相克的区别!,轻而侮之。”
综上所述,五行生克制化是五行学说的理论基础与主体内容,木、火、土、金、水五行之间,“比相生,间相胜”,具有递相资生、间相克制的关系。五行中的每一行既可生他行,也可被他行所生;既可克制他行,也可被他行所制约。五行相生与相克、制化与胜复等关系,是自然界万物存在的普遍联系。五行相生关系的异常,表现为母病及子和子病及母;相克关系的异常,表现为相乘和相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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