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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算命的程序、标准是什么,八字算命基础知识

八字算命评断程序

每一命局,或五行错综,或六神纷杂,评断的时候要是没有规定的程序,很难入手,可以按下面八步来进行:

1、看强弱

2、定格局

3、取用神

4、论喜忌

5、查岁运

6、推六亲

7、评性情

8、断事业

八字算命评断标准

1、看强弱以日干为主。以多寡、盛衰、失时、得令为标准。

2、定格局,以月支为标准(外格不在此列)

3、取用神,以助强扶弱为标准。

4、论喜忌,以用神为标准。

5、查岁运,以喜忌为标准。

6、推六亲,以四柱六神为标准。

7、评性情,以五行用神等为标准

8、断事业,以用神及喜忌为标准。

八字算命基础知识

1、强弱

论命以日干为主,称之为身,身之强弱,关系极为重要。长生、沐浴、冠带、临官、帝旺、衰、病、死、墓、绝、胎、养,这是十干寄临十二宫的名词。

身强之构成

(一)月令旺相:如甲木日干,生于春冬。

(二)多帮扶:如甲木日干,四柱多水多木

(三)支得气:如甲木日干,生于亥年寅日卯时

身强之区别

(一)最强:既当令,又多帮扶(当令即月令旺相)。例如:甲寅、丁卯、甲子、甲子。甲木旺于春月,又卯为帝旺故当令四柱,又有四木两水帮扶之,故成最强。

(二)中强:仅多帮扶而失令(失令即月令衰弱)。例如:甲寅、癸酉、乙亥、丙子。乙木死于秋酉月。又为绝地,故失令。然四柱有三水座,木帮扶,故成中强。

仅得令而少帮扶。例如:甲寅、丙子、壬寅、丙午。壬水旺于冬,子月又为帝旺,故得令,然四柱全无别位金水帮扶,故亦成中强。

(三)次强:既不当令,又少帮扶,但年日时支得气。例如:辛亥、丁酉、甲寅、丁卯。甲木死于秋,故失令,天干又全无水木帮扶,仅亥年长生寅日临官,卯时帝旺,酉月受胎,皆得气,故成为次强耳。

身弱之构成

(一)月令衰弱:如甲木日干,生于夏秋。(月令衰弱,比如甲木日干生于夏天和秋天,夏天为休,秋天为囚)

(二)多克泄:如甲木日干四柱多金多火。(多克泄,比如甲木日干,但四柱多金多火)

(三)支失气:如甲木日干,逢巳年午日申时(甲木病巳死午绝申,气衰,为失气)。

身弱之区别

(一)最弱:既失令,又多克泄,例如:戊申、庚申、甲午、庚午

甲木死于秋(最衰)。故失令,四柱又有两火之泄,四金之克。故成为最弱。

(二)中弱:仅多克泄,而当令。例如:丙辰、庚寅、甲午、庚午

甲木日干,四柱虽有三火之泄,两金一克,然甲木旺于春(最旺),颇当令,故即成为中弱。

仅失令而少克泄。例如:甲寅、丙子、丁卯、己巳。丁火虽死于冬(最弱)。而失令,然四柱并不复见水克与土泄,且有四木两火之帮扶,故亦成为中弱。

(三)次弱:既不失令,又少克泄,但年日时支无气。例如:辛巳、辛丑、壬寅、癸卯。壬水旺于冬,当令,天干又有两金一水之帮扶,仅巳年壬绝。寅日壬病,卯时壬死,丑月壬衰。四支失气,故即成为次弱。

2、格局

凡人秉命,必有一格。八字之有格局,如人之有姓名。上自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无人无之也。惟格有成败。太过,不及,之互异故人有贫贱富之不等。格局名目众多,大别之,八格与外格两种。缘作八格外格篇如下。

八格

八格者。正财格、偏财格、正官格、七杀格、正印格、偏印格、食神格、伤官格是也。

八格之取法

(一)月支本气透於天干(如寅月透甲,卯月透乙,辰月透戌,已月透丙,午月透丁,未月透巳,申月透庚,酉月透辛,戌月秀戌,亥月透壬)。应先取以为格。

(二)干上未透月支本气,而透月支所藏之神,即以该神取为格(如寅月未透甲木於干上,而透丙或透戊。则可取丙或戊为格),若支藏两神,并透干上,则斟择其一为格(以有力而无克合者为上)。

(三)月支本气未透,月内所藏之神,亦不透以月内人元,轻重较量,择一有力而无克合者为格。

(四)比劫不能取格,禄刃非在八格之内。

八格之成功

正官格为

(一)日干强,又有财来生官。

(二)日干弱,正官强,有印生身。

(三)正官不见七杀混杂。

偏正财为格

(一)日干强,财亦强,再见官星。

(二)日干弱,财星强,有印比护身。

(三)日干强,财星弱,有伤食生财。

偏正印为格

(一)日干强,印轻逢官杀

(二)日干强,印亦强,有伤食泄身。

(三)日干强,印又多见,财透出,减弱印绶之力(但不可财根太深,与印互断而印败)。

食神为格

(一)日干强,食亦强,再见财。

(二)日干强,杀尤过之,食神制杀而不见财。

(三)日干强,食神泄气太过,见印护身。

七杀为格

(一)身强

(二)日干强,杀尤过之,有食制杀。

(三)日干弱,杀旺,有印生身。

(四)杀身两停,无官混杀。

伤官为格

(一)日干强,伤官生财。

(二)日干弱,伤官泄气,有印护身。

(三)日干弱,伤官旺,而杀印双透。

(四)日干强,杀重,伤官驾杀。

八格之破坏

正官为格

(一)见伤官而无印。

(二)遇刑冲破害。

(三)杀来混杂。

正偏财为格

(一)日干强,财轻劫比又重。

(二)遇刑冲破害。

(三)日干弱,七杀重,财又生杀。

偏正印为格

(一)日干弱,印本轻,又逢财坏。

(二)日干弱,印太重,而又多官杀。

(三)遇刑冲破害。

食神为格

(一)日干强,食轻又逢枭。

(二)日干弱,食神生财,而又露杀。

(三)遇刑冲破害。

七杀为格

(一)遇刑冲破害

(二)日干弱

(三)财当杀而无制。

伤官为格

(一)见官

(二)日干弱,又多财。

(三)日干强,伤官轻,而又多印。

(四)遇刑冲破害。

八格之太过

正官为格

(一)官星得令,又众多,日主衰弱不堪。

(二)官强身弱,又多财星生官。

偏正财为格

(一)财得令,而又众多。日主衰弱不堪。

(二)财旺身弱,又多伤食之泄身生财。

偏正印为格

(一)印重又得令,日弱而财轻。

(二)印与劫比皆强,独伤食财官轻浅。

伤食为格

(一)伤食太重,日主太轻,无印或多财。

(二)身强杀浅,伤食重而制杀太过,又无财解

七杀为格

(一)杀太重,身太轻,不见伤食。

(二)财多身弱,杀又得财生

八格之不及

正官为格

(一)身强过于官,又无财星滋官。

(二)身强过於官,又多印之泄官,伤食之克官。

偏正财为格

(一)身强多比劫禄刃。

(二)财无伤食之生,而多劫印之剥夺。

偏正印为格

(一)财重无官

(二)多比劫禄刃。

伤食为格

(一)印重身轻

(二)身弱而财官太多。

七杀为格

(一)食重无财

(二)身强印强

外格

论命由阴阳五行干支之生克,进而取八格与用神,已可十得八九。然尚有越出常理,非八格所通及者,逐有外格之设。外格名目繁多,主要有以下格局等,

(一)曲直格

甲乙日干,生於春月。地支全寅卯辰东方,或亥卯未木局。而无庚辛申酉等字。

(二)炎上格

丙丁日干,生临夏月,地支全巳午未南方。或寅午戌结成火局,无壬癸亥子等字。

(三)稼穑格

戊己日干,生於四季月,地支全辰戌丑未,或四柱纯土,而无甲乙寅卯等字。

(四)从革格

庚辛日干,生於秋月,地支全申酉戌西方,或巳酉丑结成金局,无丙丁午未等字。

(五)润下格

壬癸日干,生於冬月。地支全亥子丑北方,或申子辰结成水局,无戊己未戌等字,

(六)从财格

日主衰弱,生当财月,理取正偏财为格。而地支纯属财地,或结财局。天干再透出生财之字,日干却无一点生旺之气,不能任财,只得从之。

(七)从杀格

日主衰弱,杀旺而多,无印滋身,身实不能任杀,只得从之。

(八)从儿格

日主衰弱,无印生身,伤食当旺,或且天干结党。地支会局,身实不能任其盗泄,只得从之。伤食为我所生,故名从儿格。

(九)从旺格

四柱皆比劫。绝无官杀之制,或有印绶之生,是旺之极者,只得从其旺神。

(十)从强格

四柱印绶重重,比劫亦多,日主又不失令,绝无一毫财星官杀之气,谓之二人同心。宜顺而不宜逆,则即从强可也。

(十一)化气格

甲日己时,己日甲时,甲日己月,己月甲日,生辰戌丑未月,不见木,为化土格。

乙月庚时,庚日乙时,乙日庚月,庚日乙月,生已酉丑申月,不见火,为化金格。

丙日辛时,辛日丙时,丙日辛月,辛日丙月,生申子辰亥月,不见土,为化水格。

丁日壬时,壬日丁时,丁日壬月,壬日丁月,生亥卯未寅月,不见金,为化木格。

戊日癸时,癸日戊时,戊日癸月,癸日戊月,生寅午戌巳月,不见水,为化火格。

(十二)建禄格

凡月支为日干之禄。甲日寅月,乙日卯月,丙戊日已月,丁己日午月,庚日申月,辛日酉月,壬日亥月,癸日子月,皆为建禄格。因不在八格之内,故立於外格篇。

(十三)月刃格

凡月支为日干之刃,甲日卯月,庚日酉月,壬日子月,皆为月刃格,因不在八格之内,故附论於外格篇。

3、用神

八格之用神

日主有强,有弱,格局有成,有败,有太过,有不及。今有一字,能助格局之成功。救格局之破败,抑格局之太过。日主之太强,扶格局之不及,日主这太弱,此字即用神也命以用神得力为上,用神不得力为下,无用神为更下,日主格局,犹人之躯体。用神,犹人之灵魂。灵魂与躯体岂可须臾相离,则用神于命局之重要,可以见矣,论命者,论用神也,其可忽乎特述八格用神之取法如后。

正官格

日干弱,正官为格,财星重,取比劫为用,无比劫则用印。

日干弱,正官为格,伤食多,取印为用。

日干弱,正官为格,官杀重,取印为用。

日干强,正官为格,劫比多,取官为用。

日干强,正官司格,印多,取财为用。

日干强,正官为格,多见伤食,宜用财。

偏正财格

日干弱,财为格,伤食多,取印为用。

日干弱,财为格,财重宜用比劫。

日干弱,财为格,官杀多见,宜用印。

日干强,财为格,若劫比重重,用伤食为宜,用官杀亦宜。

日干强,财为格,印多见,用财为宜。

偏正印格

日干弱,印为格,多官杀,宜用印。

日干弱,印为格,多伤食,尤宜用印。

日干弱,印为格,多财,宜用劫比。

日干强,印为格,比劫重重,有官杀则用官杀,无官杀则用伤食。

日干强,印为格,印重则宜用财。

日干强,印为格,财多宜用官杀。

食神格

日干弱,食神为格,官杀多见,宜用印。

日干弱,食神为格,财多宜用比劫。

日干弱,食神为格,伤食重,取印为用。

日干强,食神为格,印多,取财为用。

日干强,食神为格,劫比重重,取食伤为用。

日干强,食神为格,财多,取官杀为用。

七杀格

日干弱,七杀为格,财多,以劫比为用。

日干弱,七杀为格,伤食多见,取印为用。

日干弱,七杀为格,官杀重重。取印为用。

日干强,七杀为格,比劫多见。取杀为用。

日干强,七杀为格,印多见,取财为用。

日干强,七杀为格,官杀重重,取伤食为用。

伤官格

日干弱,伤官为格,财多,取比劫为用。

日干弱,伤官为格,官杀多,取印为用。

日干强,伤官为格,伤食重重,取印为用。

日干强,伤官为格,比劫多,宜用七杀。

日干强,伤官为格。印多,取财为用。

八格取用补缀

上述八格用神,寥寥数例,岂能包括意万命造,取法亦不足为规范盖一命有一命之情形,非权衡通变不为功。拘泥拗执,则不免毫厘千里之弊。缘再拉杂数语如后。藉补遗漏於万一。

用神之需要

(一)有势有务(如用甲木,适当春月)

(二)有授助(如用甲木,见乙木或癸水之助)。

(三)在干得气(如用甲木,支见寅卯)

(四)在干不见克合(如用甲木,无庚克己合)

(五)在支得干生助(如用巳火,得甲木资生,丙火帮助)。

(六)在支无刑冲合害(如用巳火,不见亥冲寅型)。

(七)既见冲克,而有解救(如用甲木受庚克,幸亦有乙木合庚,或丙火克妐。又如用巳火,被亥冲,幸见卯木三合亥水)。

用神之区别

(一)健全,用神无克合刑冲。谓之健全。

(二)相神,用神之力不足幸有他字生助。用神受刑冲克合,幸有他字解救。此生助或解救之字,谓之相神。在命局中,与用神有同等之重要。

(三)格局相兼,如以财为格。用神亦属财,乃格局而兼用神,其重要更可知矣。

4、喜忌

身强之喜忌

身强喜抑,抑之构成原因有四:

(一)受克:即克我,如甲木见金克。(受克,即日主喜欢被克,比如甲木日主喜欢见金克)

(二)被泄:即我生,如甲木见火泄。(被泄,即日主喜欢被泄,比如甲木日主喜欢见火泄)

(三)被分:即我克,如甲木见土分。(被分,即日主喜欢被耗,比如甲木日主喜欢见土耗)

(四)气衰:如甲木见辰巳午未申酉戌(见甲木篇论气条)。(气衰,比如甲木日主喜欢见辰巳午未申酉戌)

身强忌扶,扶之构成原因有三:

(一)受生:即生我,如甲木见水。(受生,即日主不喜欢被生,比如甲木日主不喜欢见水生)

(二)得授:即同我,如甲木见木。(得授,即日主不喜欢比劫,比如甲木日主不喜欢见木助)

(三)气盛:如甲木见亥子丑寅卯(见甲木篇论气条)。(气盛,比如甲木日主不喜欢见亥子丑寅卯)

身弱之喜忌

身弱喜扶,扶之构成,见前论身强之喜忌。(身弱喜扶,印比加之)

身弱忌抑,抑之构成,见前论身强之喜忌。(身弱忌抑,克泄耗去之)

5、六亲

六亲者,父母、兄弟、妻财、子孙是也。

六亲截要歌

时禄未伤主贵人,比肩重丰败最亲。

正印克母偏财父,夫妇相刑值退神。

食神有吉妻多子,偏宫多女少麒麟。

乘旺伤官嗣必绝,中和印绶自荣自。

六神

五行之理只是生我克我,我生我克。但不设名目,不便推详,五行阴阳生克之代名词也。自有此代名词立,执五行生克以衡量人命。弥觉如应斯响。盖比喻适当。莫此六神若也。但五行生克比和,有伤官、七杀、正官、食神、偏财、正财、枭神、正印、比肩、劫财等名目,共有十类。而神止取六者,何也?盖比肩劫财,不能成格,而偏正财、偏正印,又称曰财印,既舍比劫而再合并财印,是以神共有六耳。

伤官

伤官之构成:我所生,而与我异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干,见丁火,木能生火,丁火为甲木所生。而甲为阳性,丁为阴性,阴阳相异,故丁即甲之伤官。

按甲见丁见午,乙见丙见巳,丙见己见丑未,丁见戊,见辰戊,戊见辛见酉,已见庚见申,庚见癸见子,辛见壬见亥,壬见乙见卯,癸见甲见寅,皆为伤官。

七杀(七杀一名偏官)

七杀之构成:克我而与我同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干,见庚金。金能克木,甲木为庚金所克。而甲为阳性,庚亦为阳性。阴阳同类,故庚即甲之七杀。

按甲见庚见申,乙见辛见酉丙见壬见亥,丁见癸见子,戊见甲见寅,己见乙见卯。庚见丙见巳,辛见壬见午壬见戊见辰戌,癸见己见丑未皆为七杀。

正官

正官之构成:克我而与我异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干,见辛金,金能克木,甲木为辛金所克,而甲为阳性,辛为阴性,阴阳相异故辛即甲之正官。

按甲见辛见酉,乙见庚见申,丙见癸见子,丁见壬见亥,戊见乙见印,已见甲见寅,庚见丁见午,辛见丙见己,壬见己见丑未,癸见戊见辰戌。皆为正官。

食神

食神之构成:我所生,而与我同性者是也。例如:

甲木日干,见丙火,木能生火。丙火为甲木所生,而为阳性,丙亦为阴性,两性相同,故丙即甲之食神。

按甲见丙见巳。乙见丁见午,丙见辰见戌,丁见己见丑未,戊见庚见申,己见辛见酉,庚见壬见亥,辛见癸见子,壬见甲见寅,癸见乙见卯,皆为食神。

偏正印(偏印一名枭神)

偏正印之构成:生我而与我同性者,为偏印。生我而与我异性者,为正印。例如:

甲木日主见壬癸水,水能生木,甲木为壬癸水所生。甲为阳性,壬亦为阳性,两性相同故壬是甲之偏印。甲为阳性,癸为阴性,阴阳相异,故癸是甲之正印。

按甲见壬见亥,乙见癸见子,丙见甲是寅,丁见乙见卯,戊见丙见已,己见丁见午,庚见戊见辰戌,辛见己见丑未,壬见庚见申,癸见辛见酉,皆为偏印。

甲见癸见子,乙见壬见亥,丙见乙见卯,丁见甲见寅。戊见丁见午,己见丙见己,庚见己见丑未,辛见戊见辰戌,壬见辛见酉,癸见庚见申,皆为正印。

偏正财

偏正财之构成:我所克,而与我异性者。为正财。我所克。而与我同性者,为偏财。例如:

甲木日主,见戊已土,木能克土,戊已土为甲木所克。甲为阳性,戊亦为阳性,两性相同,故戊是由之偏财,甲为阳性,已为阴性,阴阳相异故已是甲之正财。

按甲见戊辰戊,已见已见丑未,丙见庚见申,丁见幸见酉,戊见壬见亥,已见见子,庚见甲见寅,幸见已见儿卯,壬见丙见巳,癸见丁见午,皆为偏财。

甲见已见丑未,已见戊见辰戊,丙见幸见酉,丁见庚见申,戊见见子,已见壬见亥,庚见乙见卯,幸见甲见寅,壬见丁见午,癸见丙见巳。皆为正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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