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堂:木性腾上,而无所止
木性腾上,而无所止。气重,则欲金任使。木重得金,则有惟高惟敛之德,仍需戊己土重,则可根蟠深固。土少则有根危之患。
木赖水生风水堂:木性腾上,而无所止,水少则滋润,水多则漂浮。
活木:甲戌、乙亥,木之源。甲寅、乙卯,木之乡。甲辰、乙巳,木之生。得丙丁巳午火而秀,见庚辛申酉金而伤。
死木:甲申、乙酉,木受克。甲午、乙未,木自死。甲子、乙丑,金制木。得丙丁巳午火而自焚,见庚辛申酉金而必利。
一、总论木性
阳散而洩为木,欣欣向荣。故云:“腾上”风水堂:木性腾上,而无所止,其气散泄而无收束。庚辛申酉肃杀之气,其性收敛,正治散泄之病。
重木(支在乙卯)用金(庚辛申酉),仍不能离土。土不但能生金,兼能陪护木。木克土为财,然火克金、金克木有所不同。正以有反生之功。
十二宫长生至衰位,生机畅遂,故甲辰、甲子、甲寅、乙亥、乙卯、乙丑见火则成通明之象,见金则伤。
十二宫病至死胎位,木多枯槁,故甲午、甲申、甲戌、乙巳、乙未、乙酉见金则栋梁之器。遇火则自焚,遇水局则漂浮。
二、春木
春木余寒仍存,喜火温暖八字命理五行论,则有敷畅之美。籍水资扶,则无干枯之患。春木用火水为辅。
1、土财。初春,木嫩无力不能克土财。寅月戊己财格,不甚有力。季春,土财旺,亦防木折。辰月之木,不宜独成戊己财格。若是辰月透庚辛官杀,则可用戊己财生官。却不可以用水局之印来化官杀,谓:“喧宾夺主”。但又不可以缺水。忌逢金重,即三合金,透庚、辛。此为春行秋令,自身摧残。
2、金官杀。春木只有卯月可用金官杀。若只是透一庚、辛,须戊己土以生之,即为财生官杀。若庚、辛三四位,金多气杂,则须丁火制之,为伤官制杀。
3、水印。春木不能用地支三合水,再透水之印。
三、夏木
夏月之木,不论巳午未月,木皆有孤槁之象。必欲得水盛,方能成滋润之功。水在夏月,必不可缺。故此,切记火旺而招自焚之忧,论以为凶。得壬癸水为用八字命理五行论,最为上格。即使成了任何格局,也绝不可无水。
1、土财。夏季,木本气洩而弱,见厚土财,无力克制,反为财多身弱之忧。若成木火之财格。四柱无水,反取丙丁食伤生财,但仍须水运。
2、金官杀。夏木不喜金官杀多,但是最忌五行缺金,原因是金生水,四柱缺金,即是缺了水源。
3、木成局。重重见木,徒以成林,叠叠逢华林,终无结果。即使是成了木火两局伤官格,无水印,也是徒劳。
四、秋木
1、初秋。炎火尚未尽除,尤喜水壬癸、土戊己印财为美。木至申,其气已绝。申中金水同行,杀印相滋生,乃绝处逢生。秋水性寒,滋木亦不秀。故此,亦不能五行缺土财。
2、仲秋。木至仲秋八字命理五行论,果已成实。虽外象凋残,而生气内敛,残支败叶,宜加剪除。正是,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此乃正言仲秋之木。由于仲秋之木全用水印则不生,依于食伤火,则又自焚。唯以金官杀为最佳之用。
3、季秋。秋气已深,虽然仍然是用金官杀,但不可缺丙丁火食伤。但忌旺水透局。若水透局,则改用戊己土财卫护。但土财不可以太厚重,土财太厚重则无以自任之能。
五、冬木
冬月之木,盘曲在根,木长生在亥。一阳初萌,生气萌动,虽然木生之象,转瞬即入严冬。反日渐见寒。最忌水盛而没形,不甚忌金,冬金亦不能伐木。喜土多以培养。火土以温。
三冬之木,木盛急需土,只宜戌、未燥土,不宜辰、丑湿土。金官杀多,乃无用之格。大运喜东南寅卯辰巳午未。忌西北申酉戌亥子丑。正如经曰:“寒木向阳”,此之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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